家庭主妇要求对继子造成身体伤害的审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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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03月26日 07:41 9
admin


新山:一名37岁的家庭主妇在法庭上不认罪,她被指控上个月在家中对继子造成身体伤害。
周三(4月3日),法官Ahmad Kamal Arifin Ismail向被告Hadijah Mursidi宣读了指控后,她要求接受审判。
根据指控书,被告虐待她17岁的继子,直到他受到身体伤害。
据称,这一行为发生在3月10日下午12点30分,地点是柔佛州塞里阿拉姆市加兰苏里亚的一所房子里。
根据2006年《儿童法(修正案)》第31(1)(a)条,遗弃、忽视或使所述儿童处于危险之中,从而导致他或她的身体或精神伤害的罪行。
该罪名一经定罪,最高可被处以5万令吉的罚款,最高可被判20年监禁,或两者并罚。
该案件由副检察官Umar Faiz Abdul Kohar和Othman Affan Ismail起诉,而被告由Syufri A. Samad和Fahmi A. Jamil代表。
在诉讼过程中,奥斯曼要求保释金为1万5千令吉,并附加两项条款,要求被告每月到斯里阿拉姆警察局报到一次,并且不得打扰案件的任何其他证人。
法赫米要求降低保释金,因为Hadijah没有任何收入来源,完全依赖她目前失业的丈夫的收入。
被告还照顾她的其他三个孩子,年龄在5岁到12岁之间,还有一个18岁的继子。
法院随后允许他以5000令吉的保释金,并有一名担保人和附加条款。法院将此案定于4月22日开庭审理。
被告保释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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