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前电视主持人发出逮捕令


吉隆坡:四家地方法院签发逮捕令,逮捕前电视节目主持人诺朱玛·哈比卜·穆罕默德,原因是她在被控伤害三人的案件中未能出庭。
法官norelynna Hanim Abd Halim, Illi Marisqa Khalizan, Fatin Dayana Jalil和Nurul Izzah Shaharuddin分别签发了逮捕令,因为这名44岁的女子和她的代理人没有出现在法庭上,尽管法庭翻译在各自的法庭上多次叫她的名字。
Norjuma是一名女商人,早前在上午10点30分左右出现在法院大厅。
由于她没有出庭,法院于下午签发了逮捕令。
法院此前向她提供了6500令吉的保释金,以保证她出庭。
昨天,法院还决定在7月26日、29日和30日以及8月2日提起诉讼。
副检察官R. harind, Hamizah Hisan和Sheryn Yong以及检察官Shazwan Hasifi Shahrun督察出席了起诉。
4月25日,诺朱玛因在武吉达曼萨拉的一个教育中心,故意踢一名尼泊尔保安Neupane Tika Ram的左小腿而受到审判。
据称,该事件发生在2018年3月29日下午3点左右。
她还被指控于2017年2月21日晚上8点43分在一家商业场所伤害了一位名叫Mohd Afiq Ismail的人。
据称,2021年10月18日上午10点30分,她还在Wangsa Maju的一处公寓里掌掴并抓伤了Nur Solehah Rosli的手。
如果罪名成立,根据刑法典第323条的指控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或不超过2000令吉的罚款,或两者兼施。
Norjuma还面临两项破坏财产的指控,据称她损坏了塔曼乌丹(Taman U-Thant)公寓的吊杆门(估计损失4200令吉)和闭路电视(估计损失500令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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