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国政府对极端主义的新定义引发反弹

3月14日,英国政府公布了极端主义的新定义,这将决定哪些组织可以获得公共资金,并与官员会面,引发了各种公民、政治和宗教团体的批评。
就在几周前,泰国总理苏纳克(Rishi Sunak)警告称,“极端主义破坏和犯罪活动的惊人增长”可能会使泰国陷入“暴民统治”。
苏纳克是在唐宁街对全国发表讲话时发表上述评论的。此前几个月,英国各城市发生了有争议的亲巴勒斯坦抗议活动,但一些人批评这是夸大其词,带有政治动机。
抗议以色列对哈马斯10月7日袭击的军事反应的游行吸引了数十万人,已有数十人因反犹太主义口号和横幅,宣传被禁止的组织和袭击紧急救援人员而被捕。
英国政府坚称,2011年对极端主义的定义进行了更新,“范围更窄、更精确”。极端主义的定义适用于未构成犯罪的行为。
它以前被定义为“口头或积极反对我们的基本价值观”,如“相互尊重和宽容”。
新措辞将极端主义定义为“促进或推进基于暴力、仇恨或不容忍的意识形态”,旨在“否定或破坏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”。
它还打算“破坏、推翻或取代英国的自由议会民主制度和民主权利”,或适用于那些“故意为他人创造宽松环境”的人。
负责这项政策的高级大臣迈克尔·戈夫(Michael Gove)将于周四上午在下议院宣布这一变化,外界猜测他将利用议会特权点名一些现在将被视为极端主义的组织。
《纽约时报》称,几个著名的穆斯林团体和极右翼组织在泄露的计划草案中被提及。
一向支持保守党政策的《每日邮报》似乎对这一新定义持怀疑态度,警告称“未来的威权政府”可能会利用这一定义“遏制合法辩论”。
在广播采访中,戈夫坚称这“不是对言论自由的限制”。
“它只适用于与政府的接触,”他指出,并补充说,“个别极端组织试图利用政府的赞助、金钱和影响力”。
“我们将与这些组织保持距离,这样他们就不能从政府和政府的资金中获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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