惯犯承认酒后驾车撞向一名站在抛锚汽车旁的男子,致其死亡

新加坡:一名之前被判酒驾的男子又犯了酒驾罪,但这次,他沿着一条岔路超速行驶,与站在他们坏车旁边的一个人相撞。
公司董事Ang Hiap Boon周五(6月16日)承认参与了这起致命事故,这是自2019年交通法规加强以来的第一起此类案件。
根据修订后的法律,这名51岁的男子被视为“严重惯犯”。由于据信这是法院第一次对这类案件中的严重惯犯判刑,法官要求双方进一步提出意见,以指导法庭,并将减刑和量刑押后至8月。
Ang承认了一项酒后驾车的累犯罪名,以及一项未给予应有的小心和注意驾驶导致死亡的罪名。
案情透露,昂是一间公司的营运副总裁及一间咨询公司的董事。2005年3月,他因酒后驾车被罚款并禁止驾驶。
在他的驾驶禁令解除后,他重新参加了驾驶考试,并于2007年再次获得了驾驶执照。
2020年10月26日,他在赛义德阿尔维路的一家餐馆喝了大约4杯200毫升的红酒。
他开着妻子的白色宝马回家,沿着Jalan Besar路行驶,然后左转到Ophir路,在那里有一条岔路通往东海岸公园路。
2020年12月27日午夜过后,Ang在多个路段以高达74公里的时速超过了50公里的速度限制。
在他前面,56岁的受害者把自己的白色宝马停在了双车道的左车道上,因为它坏了。
昂开得很快,在两条车道之间徘徊。右车道上有一辆货车挡住了他的去路,所以他把车开向了受害者所在的左车道。
根据法庭上播放的视频,他似乎根本没有停下来,而是撞向了受害者和受害者的车。
这段视频非常生动,法官对其内容提出了警告,并询问是否有人愿意事先走出法庭。
受害人的宝马的尾灯亮着,但昂没有注意到。受害者穿着浅色上衣,在黑暗的道路上清晰可见。碰撞发生时,他背对着昂。
撞击后,受害人被甩到另一条车道上,Ang的挡风玻璃破裂。
当时在附近路障处的交警目睹了车祸,他们赶赴现场。
受害者被送往医院,但当天因头部受伤死亡。他的心脏骤停是外伤性的。
昂的呼气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76微克,超过每百毫升35微克的规定上限。
副检察官希尔山·考尔(Heershan Kaur)宣读了一长串过去的交通违规记录,除了2005年的酒驾定罪。
1999年,他因未遵守红灯信号而支付了罚款或庭外罚款150新元。
2000年,他为越过双白线支付了130新元。2004年,他因在禁止通行的时间内驶入公交车道而被罚款130新元。
2007年,他花了70新元,把车停在了没有中断的双黄线上。2010年,他因超速被罚款130新元。2011年,他又因超速支付了170新元。
2012年,他因越过双白线而被罚30新元。2013年,他又因为没有遵守红灯信号而被罚款200新元。
2014年,他又因超速被罚款150新元。
检察官要求取消13年内获得驾驶执照的资格。
由于这是根据“严重惯犯”条款发生的第一起致命的道路交通事故,法官希望双方都能回答一些问题,因此双方都没有就刑期提出意见。
此案将于8月再次开庭审理。
对不小心驾驶造成死亡的处罚是最高3年监禁,最高1万新元罚款,或两者兼施。
如果这个人是一个严重的惯犯,他可能会被判处最多四年的额外监禁。他还面临驾驶禁令。
如果再次酒后驾车,Ang可能会被判入狱两年,罚款5000新元至2万新元,并被禁止驾驶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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